各系、研究室(中心):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现将药学院做好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安排
国庆节假期从202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
二、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落实假期安全责任
1、放假前安全自查
(1)课题组自查:9月30日14:00前,各课题组、研究室(中心)及公共仪器平台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整改,并做一次实验室大扫除。
检查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及实验动物、特种设备、高温高压等危险仪器设备、水电安全、安全设备设施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向学院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
(2)学院安全检查:9月30日下午14:00后,学院领导带队对药学院全部实验室进行安全督查。对于课题组不能立知立改的较大安全隐患,学院一律登记挂牌整改,落实责任人、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间和资金投入,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较大隐患,暂停实验开放。加强对较大隐患的复查,确保隐患闭环。
2、对假期实验室开放的要求
(1)加强人员管理。开展实验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实验室逗留,学生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加强服务外包人员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2)严格控制危险性实验。课题组必须加强对危险性实验的管理,开展危险性实验室必须确保至少两人或两人以上且至少一名为教师的条件要求,严格执行“四个不开放”——安全得不到控制不开放、危险性实验无“双人”不开放、安全责任人不在场不开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开放。
(3)加强过夜实验的控制。原则上不得开展夜间实验(晚上22:00至次日08:00)。如需要开展夜间实验,应先开展安全评估,向学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向学校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备案。经批准的夜间实验,课题组必须确保至少两人或两人以上且至少一名为教师。
暂停过夜烘烤加热类实验,一律禁止使用加热设备过夜烘干玻璃器皿、实验用具和实验样品等行为。
(4)做好实验室“每日三查”。加强实验室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实验室内不使用违章电器,注意安全防火,不使用明火取暖器等取暖设备,避免火灾等事故发生,实验室无人时保证关水、断电、断气、关门、关窗。
(5)不得在实验室、办公室和学生休息区从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禁止烹煮、饮食、聚餐、留宿等。不得存放工作学习无关的物品;不得使用无3C认证的不合格插排和电器;禁止使用违章电器;人离开时要切断电器(除必要设备)电源、水源。
(6)实验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突发情况应立即向课题组老师和学院值班人员报告,做好应急处置。
3、加强安全教育
(1)课题组应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内容应涵盖实验室安全、宿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范诈骗、文明上网等。
(2)课题组导师不可忽视对外国留学生假期安全的教育提醒。
三、加强假期安全值班值守
1、放假期间的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要认真对云轩楼进行巡查。
日 期 | 值班电话 | 带班人员 | 值班人员 |
10月1日 | 65883022 | 许国强 | 彭蓓 |
10月2日 | 65883022 | 许国强 | 彭蓓 |
10月3日 | 65882090 | 许国强 | 温红 |
10月4日 | 65882076 | 许国强 | 谢莲 |
10月5日 | 65882076 | 汪维鹏 | 祝颂 |
10月6日 | 65883022 | 汪维鹏 | 迟哲 |
10月7日 | 65882090 | 汪维鹏 | 陆菲 |
2、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巡视本实验楼所辖实验室运行情况;巡视本实验楼所辖公共区域楼道;巡视仪器共享平台和公用实验室(房间号如下:1106、1122、1306、2317、2417、1506、2201)。
(2)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验室“三违一冒”(违规、违章、违法和冒险作业)行为;
(3)如发现安全隐患、安全意外险情和事故,请及时向学院实验室专职安全员或分管领导反映;积极参与处置实验室意外和突发事故;
(4)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换岗,不得脱岗。
药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