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12月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迟哲发布时间:2024-11-20浏览次数:157

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24年4月修订)》(苏大学位〔2024〕3号)、《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试行)》(苏大研〔2024〕4号,以下简称“盲审实施办法”)和《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苏大研〔2024〕27号,以下简称“抽检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6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和教育部学生中心《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拟授位信息预校验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和学位前置流程(系统操作说明可见附件)

研究生须对照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专家意见逐条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盲审实施办法和抽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请毕业和学位的前置流程须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流程可参考《申请毕业和学位流程图》(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硕士盲审结果均为A、B或只有1个C且无D的,博士盲审结果均为A、B且未列入抽检范围的,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送审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小组、研究生院等各环节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特别提示:“盲审后修改登记”板块上传系统的修订模式论文格式一律为PDF格式

答辩通过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意见修改后,在管理系统“答辩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毕业学位信息。特别提示:“答辩后修改登记”板块上传系统的修订模式论文格式一律为PDF格式

(二)上述之外的人群根据盲审实施办法完成不少于规定天数的修改后,还须根据盲审实施办法、抽检管理办法的要求,额外完成下列各项环节后方可申请学位:

1. 硕士

(1)盲审结果存在两个及以上C(无D)

导师组织不少于2名专家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提交《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见附件,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至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方可申请答辩。

(2)盲审结果存在D

须进行盲审复审,送原评阅结果为D和C(如有)的专家复审。复审结果均为A或B的,再次根据复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在管理系统“答辩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小组、研究生院等各环节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2. 博士

根据抽检管理办法,列入抽检范围的博士学位论文(查询方式:研究生本人的管理系统中提醒,各培养单位秘书管理系统查询,短信提醒)须根据盲审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盲审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天数,经导师、培养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校内抽检,相关流程如下:

(1)校内抽检申请及审核

待抽检论文作者在管理系统“校内抽检论文上传”栏目填写抽检信息并上传《盲审后修改登记表(送抽检用)》(见附件,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修订版论文(修订模式的word格式)和抽检论文(非修订模式的PDF格式)。《盲审后修改登记表(送抽检用)》须经导师、培养单位和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其中跨学科招生的须由学位点建设主体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下同),审核通过后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签字和盖章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须同步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论文盲审意见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抽检评阅;审核不通过的,退还至研究生继续修改。

此外,盲审结果出现D的博士生,须额外完成以下流程后方可发起校内抽检申请:

按盲审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后,由申请人的导师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汇报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其中跨培养单位(学科)招生的,由申请人的导师在学位点建设主体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原则上线下开展)汇报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其修改完成情况表决建议申请答辩的,可申请参加校内抽检。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参会,汇报会结束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建议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与汇总票》签字盖章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抽检论文评阅

列为校内抽检论文的作者在抽检评阅结果未反馈前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凡自行组织答辩的,研究生院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校内抽检评阅程序与结果处理参照抽检管理办法执行。

(3)抽检后论文修改登记及审核

抽检通过的学位论文作者须根据抽检评阅专家意见逐条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在管理系统“校内抽检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情况,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word格式),下载《抽检后修改登记表》模板填写完整后,提交三级审核,即导师、培养单位和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复核,核查是否按照抽检专家意见修改到位。三级审核通过的,在管理系统中上传《抽检后修改登记表》签字盖章电子版,可申请答辩,《抽检后修改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审核不通过的,退还至研究生继续修改。  

二、答辩日程提前报备及答辩安排(仅适用于通过盲审,符合答辩要求的研究生)

 1、日程报备答辩前请提前1周至2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日程报备(答辩秘书完成),请研究生提醒导师和答辩秘书做好安排,学校会督查,详细操作见附件;

 2、学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提交“答辩申请该板块需要上传的附件切勿遗漏,自行提醒导师审核

 3、1125日前,完成答辩,学生本人在系统里录入答辩结(不录入结果无法申请学位),自行提醒导师审核,所有材料提交见后面表格说明

 4、盲审同学待盲审结果回来后,方可组织答辩,如评审结果有“不合格”,不予答辩,需按照学校文件修改完善后重新送审;

 5、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7号),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应与导师签署学位论文所有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的承诺书,《学位论文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承诺书》提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存档后方可启动答辩申请,未提交符合要求的承诺书不允许参加答辩。

三、毕业和学位信息录入(十分重要,补授学位的同学也要做)

 1、11月25日前填写在线表格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2024年12月):(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SlVLZXRaQnVoTUx6请按照示例认真填报,不能留空。

2、11月25日前,拟于2024年12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信息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学院统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11月27日前学院按照《苏州大学药学院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在系统录入并审核毕业及学位信息。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表决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并将结果录入至管理系统。

4、12月2日前,学院将系统审核汇总表及科研成果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最终版论文查重及上传

 1、研究生于12月2前在“终版论文上传”模块按要求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学院会在12月4将终版论文下载后进行查重,查重不通过的退回研究生修改,直到查重通过为止。

 2、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时间(具体时间及流程后续通知)。

注:相关表格材料可至研究生院“学位工作”栏目下载(下载网址:https://yjs.suda.edu.cn/xgbgxz/list.htm)。  

五、材料提交说明清单

研究生提交毕业材料说明(补授学位只需交材料110

材料序号

纸质材料-材料1-13截止1126(纸质材料1-12提交到药学院1333室迟老师处;纸质材料13提交至1332室陆老师处

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1126日(材料1发送到邮箱:2413772528@qq.com

1

《成果审核表》导师签署:“发表论文与研究课题相关”并签名,和发表文章装订在一起。博士一式两份,硕士一份。

《成果审核表》表格和发表文章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中,命名:学号-姓名-文章已发表(文章暂未发表)(暂时没有成果,提交空表,需要导师签字;成果只填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1篇文章)。学位授予条件具体见《苏州大学药学院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202412月)》表头

2

《学位论文送审后修改审核情况》从管理系统导出模板填写完整双面打印,审核小组签字完整后扫描上传管理系统,纸质一份

请务必填写以下在线表格,否则无法申请毕业或学位:苏州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2024年12月):https://docs.qq.com/sheet/DSlVLZXRaQnVoTUx6


         

3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审核情况》从管理系统导出模板填写完整,双面打印,本人、导师、答辩委员签名完整,纸质一份,学院审核盖章后返回本人扫描,再由本人扫描上传系统

学位论文修改稿(须为修订模式的word电子版)(仅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请11月26日前提交至chizhe@suda.edu.cn)

4

《论文盲审评阅书》一式两份(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装订;其中“论文评阅结论”处学院统一盖院(部)章


5

《学位申请书》正反打印,原件2份,日期需填写完整,答辩决议页请本人扫描留存备用。


6

《培养手册》正反打印,除同等学力外必须从系统导出。原件2份(盖章成绩单插在成绩单页),日期需填写完整


7

《论文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的承诺书》本人、导师签名


8

《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内附研究生毕业论文结果图表与实验记录对照表)》本人、导师、答辩委员(答辩秘书)签名


9

《研究生科研记录答辩前审核情况表》审核人签名,日期需填写完整,原件一份,扫描版本人留存。


10

《补授学位申请表》(补授学位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完成至教研室主任签名


11

《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仅博士需要交,已经参加校内抽检的博士无需提交

12

《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份(同等学力无需提交)

13

《苏州大学申请学位专家推荐意见》纸质一份(仅同等学力需要提交);同等学力还需提交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说明


特别提示:

1、论文盲审结果出现2个及以上“C”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请汇报导师,11月26日前提交以下2份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chizhe@suda.edu.cn;纸质版请交到1333室):

(1)《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表格内封面说明。纸质原件2份,PDF电子扫描版1份;

(2)《答辩记录》,PDF电子扫描版1份(将《学位申请书》里答辩记录的部分扫描就可以);

2、按以往图书馆终版论文存档通知,需要将“答辩决议书”(内容包含论文评价、答辩评价、结论及答辩委员名单)编入学位论文最后一页,模板请见附件请答辩委员会签字后自行扫描留存。

六、答辩委员会要求及答辩说明



2024.12学位授予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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