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药学院企业捐赠奖教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彭蓓发布时间:2024-11-26浏览次数:25

为了做好2024年度药学院奖教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年两年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药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

类别

名额

等次

金额/

备注

教学奖

5-10

卓越奖

20000

奖励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

优秀奖

10000

科研奖

5-10

卓越奖

20000

奖励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

优秀奖

10000

优秀青年教师奖

10000

奖励35岁及35以下青年教师(不含正高职称)

优秀博士后奖

10000

奖励全脱产(师资)博士后

管理奖

3-5

卓越奖

20000

奖励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优秀奖

10000

*各类奖项的名额为初步名额,学院可根据当年申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科研奖中优秀青年教师奖申请人要求198911日后出生。

三、工作时间安排

1126-29日,教师自愿申请和主管领导推荐教师申请,申请教师填写并提交附件2《苏州大学药学院奖教金申请表》(电子档+纸质档)、《附件3苏州大学药学院企业捐赠奖教金汇总表》(电子档),1129日(星期五)中午12:00将纸质档一式一份交给彭蓓老师(云轩楼1333办公室),电子档发邮箱bpeng@suda.edu.cn,严格以姓名+申请奖项命名

1130-121日,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122-6日,召开药学院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选,提议获奖初步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议、审定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获奖名单报送捐赠企业备案;

12月下旬,学院发文表彰并举行颁奖仪式。

四、注意事项

1、在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期内或被认定师德失范、教学事故等在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期内的教职工,不得申报本奖教金;

2、教学奖、科研奖、管理奖,同一年不可兼得;

3、学院奖教金同一类奖项(教学金、科研奖、管理奖)实行隔年申报。

附件1 苏州大学药学院企业捐赠奖教金评定实施细则.docx.docx

附件2 苏州大学药学院奖教金申请表.docx.docx

附件3 苏州大学药学院企业捐赠奖教金汇总表.xlsx

药学院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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