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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做好国庆节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9来源:苏州大学药学院本科教学网点击:2

各系、研究室(中心):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现将药学院做好国庆节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安排

国庆节假期从2021101日至107日。

二、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落实假期安全责任

1、做好放假前的安全自查

1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理念,请各课题组、研究室(中心)及公共仪器平台在930日中午前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整改,并做好实验室整理工作。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向学院报告,做到防患于未然。

2930日下午,学院主要领导带队对药学院全部实验室进行安全督查

2、对假期实验室开放的要求

1)认真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部门“四个不开门”的工作要求:即存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实验室不开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实验室不开门、未经应急训练不具备应急能力的实验室不开门、没有老师在场的危险性实验不开门。

2)放假期间,不得安排危险性实验。如需安排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提前向学院进行报备;学生不得单独从事危险实验操作,必须熟悉“实验安全操作规程”,且教师必须在场指导。

3)原则上不得开展夜间实验。如需要开展夜间实验,应提前向学院备案,且课题组必须有老师全程值班值守。

4)夜间不得使用烘箱等加热设备;不得进行过夜反应。禁止使用老旧实验设备,防范电路短路起火。

5)加强人员准入管理。课题组对进入本实验室的人员须签署《假期期间开展实验安全告知书》;未经审批备案和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6)做好实验室每日三查。加强实验室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实验室内不使用违章电器,注意安全防火,不使用明火取暖器等取暖设备,避免火灾等事故发生,实验室无人时保证关水、断电、断气、关门、关窗。

7)做好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实验药品管理及实验废液、废弃物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杜绝“红牌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过量储存化学试剂和化学废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保管、使用以及妥善处理。

8)落实管制化学品双人双锁管理,做到账实相符;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危害公共安全。

9)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和休息区从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禁止烹煮、饮食、聚餐、留宿等。不得存放工作学习无关的物品;不得使用无3C认证的不合格插排和电器;禁止使用违章电器;人离开时要切断电器(除必要设备)电源、水源。

10)实验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突发情况应立即向课题组老师和学院值班人员报告,做好应急处置。


3、加强安全教育

1)课题组应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内容应涵盖实验室安全、宿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范诈骗、文明上网等。

2)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加强学生疫情防控要求和纪律的教育。

3)课题组导师不可忽视对外国留学生假期安全的教育提醒。


三、加强假期安全值班值守

1、放假期间的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人员要认真对云轩楼进行巡查。对潜在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告诫,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汇报和处理。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换岗,不得脱岗。

2、开展夜间实验的课题组,必须有明确值班值守的老师,并提前报学院备案(联系人:陈晶磊)

附件1.国庆节学院值班表

  

值班电话

带班人员

值班人员

101

65882076

黄小波

陈喜华

102

65882076

王燕

谢莲

103

65882070

王燕

陈晶磊

104

65882076

邓益斌

陈喜华

105

65882076

邓益斌

祝颂

106

65882076

邓益斌

吴文倩

107

65882090

黄小波

温红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药学院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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